丹寨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丹寨县地处贵州省东南部,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部,东与雷山县接壤,南靠三都水族自治县,西与都匀市、麻江县交界,北抵凯里市。县城距黔桂铁路都匀站50公里,距湘黔铁路凯里站70公里,距西南出海通道贵新高等级公路54公里,距省会贵阳市210公里。全县辖3镇4乡1个国营农场,总人口15.4万人,县境内多民族聚居,有苗、汉、水、布依等18个少数民族,其中苗族占总人口的85.57%。县国土总面积940平方公里,全县海拔一般在600~1200米之间,最低370米,最高1701米。县境内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,冬无严寒,夏无酷暑,降水丰富,雨热同季,年均气温12.6~17.2℃。